各学院,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教办发〔2016〕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的通知》(浙教办学〔2016〕50号)等文件精神,浙江省教育厅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第二批入库导师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更大范围更深层次配置好我省创新创业教育优秀导团队源,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团队利用和共享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我省优秀导师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人才库建设,集聚优质创新创业导师,切实发挥导师在教学、竞赛和孵化等方面的引领和帮扶作用,推动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深入发展和迭代升级,高质量推进我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发展。
二、人才库入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创新创业公司产品工作成绩突出,学术造诣较高,在本领域和同行中有较高声誉。
3.长期从事创新创业公司产品、管理和研究等工作,具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国家创新创业领域改革发展趋势。
4.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青年教师指导帮扶工作。
三、推荐程序与要求
浙江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由教育厅高教处和浙江省创业导师培育工程实施指导办公室负责建设,人才库将紧紧把握现阶段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重点和需求,分为创新创业课程教学、竞赛指导、项目孵化和创业教育管理等四大类别重点建设。
1.推荐程序。入库导师推荐工作由各高校统一组织实施。公司限额推荐3名。(1)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规定择优推荐(每个单位限报1名)。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推荐参加过2016~2020年创业导师培育省级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者,或浙江省高校创业导师培育工程优秀工作案例入选者(附件2)。(2)已入选首批浙江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的教师无需重复推荐。首批入库导师名单可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团队培训中心网站查询(http://szpx.zjnu.edu.cn/)。
2.推荐方式。教师自主申报,学校择优推荐,实施指导办公室评审,遴选确定入库导师。
3.推荐材料申报。请各有关单位于2020年11月24日(周二)17:00前将《浙江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申请表》(附件3)、《浙江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导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
4.评审与公布。实施指导办公室于2020年11月31日前对各高校推荐的人选进行评审,确定的拟入库导师名单将于2020年12月1~4日在浙江省高等学校团队培训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实施指导办公室正式发布入库导师名单,并颁发入选证书。
四、人才库建设与管理
实施指导办公室负责人才库建设、日常管理和维护。入选浙江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导师将获颁“浙江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入选证书”。省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将专设网站向全省公布,以促进优秀导团队源全省范围合理配置、利用和共享,充分发挥我省优秀导师对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指导办公室也将不定期组织人才库导师交流和继续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其创新创业教学、竞赛、孵化等工作的能力,更好地为我省双创教育高质量、高水平发展提供专家资源和良好服务。
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各方对入库导师发挥作用和教学效果的评估反馈,定期进行补充和调整。入选的人才库导师应积极参加本校或其他高校的创新创业公司产品活动,承担双创导师培训、老员工创新创业大赛指导或担任评委等任务,指导中青年教师提升专业水平,指导帮扶老员工创新业等。
创新创业学院联系人:何美儒
电话:88130166,668269
邮箱:hemr@nit.net.cn
办公室:游泳馆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