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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建职业学院概况 河南城建学院图书馆

郑州城建职业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考察评议,河南省教育厅拟设置郑州城建职业学院。


办学历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考察评议,河南省教育厅拟设置郑州城建职业学院。

2021年5月,获批设置实施专科教育高等学校备案。

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至21日。公示期内,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教育厅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公示期满后,河南省教育厅将根据公示情况按程序报批。

学校情况

申请名称:郑州城建职业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举办者:河南正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学校概况】郑州城建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河南省房地产龙头企业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正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举办的民办非营利性高等职业学院。

学院规划建设总投资20亿元。征地1500亩,建筑面积50余万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完成投资6亿,征地360亩,建成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

建院初期在校生规模5000人。2025年前,在校生规模达到15000人。


【办学定位】学院以服务新型城镇化和建立现代化经济体系为主要目标,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为导向,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正商企业文化紧密结合,围绕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新基建、完整社区必备的医养结合健康养老和学前教育等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发展需要,建立以工科为主,管理、医护与健康养老、教育和艺术等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和学科体系。充分发挥正商集团的行业优势,广泛深入地开展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学生提供扎实的学业基础和广阔的就业空间,着力培养高素质高技术技能人才。


【办学方向】学院发展目标把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和新基建发展需要做为重点,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发挥企业办职业的优势,深化职业教育办学和育人机制改革,把学校建成国内知名的城建类高质量高等职业教育基地,服务新型城镇化和服务现代化产业发展的高端研发基地和高端智库,兼具科技研发、智库咨询与创新创业功能的产学研融合平台,尽快进入应用型职业本科学校行列。


【专业简介】学院设有五系一部: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医学护理系和基础教学部,首批开设建筑工程技术、电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物业管理、护理5个专业。根据国家和河南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方向、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以正商集团为代表的城市建设运营企业战略规划,围绕建筑业、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突出智能建造和智慧城市两个重点,把信息化全面融入所有专业,根据发展需要不断优化调整院系和专业设置,打造适应建筑业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城建技术与管理类专业群,适应服务“一老一小”的医养康养结合与学前教育专业群,适应以数字网络为代表的现代文化艺术发展专业群。


【图书馆】图书馆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现设有学生阅览座位4000余个,馆藏纸质图书25万册。图书馆服务功能完备,采用现代化服务手段,实现大开放、全流通、藏查借阅咨一体化的服务模式。书刊借阅采用RFID技术,实现现代化的全开架自助借阅管理,为读者提供方便快捷的书刊查询、阅览、借还服务;图书馆无线网全覆盖,为读者随时随地获取信息提供服务。


【实训中心】实训中心设有建筑材料、工程测量、BIM、电工电子、PLC、CAM、CAE、CAPP、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云计算、虚拟与增强现实、机器与深度学习、Web前端开发、数据挖掘与智能处理、楼宇自动化、智能楼宇安防、智能家居体验舱、人体解剖学、形态学、微生物与免疫学、机能学、基础护理学、心肺听诊与模拟触诊、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急危重症护理学等专业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5000余万元。另有依托正商集团所属企业和战略合作企业构建的校外实训基地,随时根据教学需要接纳学生实习实训,安排教师培训。


【教学楼】教学楼宽敞明亮,桌椅时尚舒适。秉承智能、互动、环保的理念,建成多个智慧教室,可实现现代化的智慧教学与智慧学习。教学楼总建筑面积达5.3万平方米,可容纳10000名学生上课。


【学生公寓】一期工程建成学生公寓3栋,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学生公寓采用现代人文设计理念,设4人间、6人间,配备有暖气、空调、热水、独立卫生间(淋浴),可供学生选择,每层设置洗衣房、开水房等生活设施。学生公寓的软、硬件设施在全省甚至全国的高校中都处于领先地位。


【学院餐厅】学生食堂共有3层,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其中一层1500平方、二层2500平方、三层2500平方,可容纳5000多名学生同时就餐。楼上还设计有露天边廊餐厅,可一边就餐一边欣赏校园里的优美风景。学校建设有可视化窗口,让师生能够一目了然后厨的卫生情况,起到共同监督的作用。为满足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饮食习惯,我们还将丰富菜品种类、建设民族餐厅等供学生选择,保证了菜品的多样性和全面性。


【学院报告厅】学院多功能报告厅是我校大、中型会议、学术报告会、文艺演出的重要活动场所,也是学校文化、娱乐的中心。可容纳500名观众。厅内配备舞台扩声及环绕立体声系统、舞台专业灯光设备、舞台机械系统、舞台音响、会议话筒等设备,满足了高雅艺术进校园文艺演出和各类大型会议需求,在营造校园学术文化氛围、丰富师生业余文化生活、提升我校影响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郑州城建职业学院概况 扩展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郑州城建职业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4753

第六条 河南省招生代码:6366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非营利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十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中原西路6号

第十一条集团办学:郑州城建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民办非营利性专科层次高等职业学校。由河南省房地产龙头企业河南正商企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正商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举办,正商集团对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稳定资金支持,为学院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提供有效保障。

第十二条办学目标: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非营利性办学的社会责任属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企业文化紧密结合,围绕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和新基建发展需要,以工科为主,管理、医护与健康养老、教育和艺术等专业协调发展,建成国内知名的城建类高质量高等职业教育基地,服务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现代化产业发展的高端研发基地和高端智库,建设兼具科技研发、智库咨询与创新创业功能的产学研融合平台,争取尽快进入应用型职业本科学校行列。

第十三条 开设专业:学院设有五系一部:建筑工程系、机电工程系、管理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医学护理系和基础教学部,首批开设建筑工程技术、电梯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物业管理、护理5个专业。根据国家和河南省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方向、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和以正商集团为代表的城市建设运营企业战略规划,围绕建筑业、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突出智能建造和智慧城市两个重点,把信息化全面融入所有专业,根据发展需要不断优化调整院系和专业设置,打造适应建筑业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的城建技术与管理类专业群,适应服务“一老一小”的医养康养结合与学前教育专业群,适应以数字网络为代表的现代文化艺术发展专业群。

第十四条 师资力量:学校充分发挥正商集团的人才优势,通过集团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调配、学校对外招聘等方式,建设了一支以教授、副教授,博士、硕士为主体,教学经验丰富与实践技能一流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1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19人,博士、硕士学历教师58人。10余位教师被授予“河南省高层次拔尖人才”“河南省杰出青年”“河南省科技创新人才”“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优秀教师”“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等荣誉称号。

第十五条 实习实训与就业:学校已建成建筑工程、建筑材料、地基基础质量检测站、电子信息、电梯实训室、智能楼宇、消防、现代物业管理、医学护理及电子商务等校内实训基地,依托正商集团开展校企合作,已有100余家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的实验、实习、技能培训和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开辟了广阔舞台。学校与160余家国内公司、30余家境外公司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可为毕业生提供充足的就业保障。“入学即入职,学习即上岗,毕业即就业”“高质量、高就业、高成才”将成为学校人才培养的响亮品牌。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招生章程,领导、监督、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七条 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学校自身发展实际,制定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将招生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并通过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招生条件

第二十条 招生对象:报名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省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一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及结果公布

第二十二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 录取规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 对加分投档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总分数为录取分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成绩排序。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通过学院官方网站或省区招生办的公示渠道查询。

第二十六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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