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气站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设置有什么要求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
加气站一些作业场所,如LPG加气站烃泵房、接卸点,CNG加气站调压间、压缩机间等可燃气体浓度常常超过卫生浓度,在一些情况下,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爆炸极限。可电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系统用于测定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的含量,当超过浓度设定值时,发出报警。
由于汽车加气站大都建在城市区域,而液化石油气或压缩天然气极易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因此加气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以防止爆炸或火灾事故的发生。在这些部位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测定仪,可连续地监视这些地点的可燃气体浓度。当超过规定浓度值时,可发出报警或输出信号,对于室内的设置点,还可经放大整形后,控制风机的启动,通风后如可燃气体浓度降低到规定范围内,则输出信号停止,风机停止工作,这样就可以连续地监测并控制室内的油气浓度,使室内环境卫生达到规定要求。
加气站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加气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该系统应能检测到超量泄漏的液化石油气及压缩天然气并能发出报警信号。(2)加气站内的储罐区、泵和压缩机房(棚)、卸车点、加气岛等有气体泄漏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自动报警装置。
(3)可燃气体浓度自动检测装置,当可燃气体浓度达该气体爆炸极限下限的20%时,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4)报警装置宜集中设置在控制室或值班室内,并应与加气站内的液化石油气泵和压缩机的供电电源连锁,并配置不间断供电电源。(5)可燃气体报警仪安装高度:液化石油气环境高度不宜大于0。
3m,压缩天然气环境高度不宜低于1。2m。(6)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指示报警仪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
加气站一些作业场所,如LPG加气站烃泵房、接卸点,CNG加气站调压间、压缩机间等可燃气体浓度常常超过卫生浓度,在一些情况下,气体浓度达到或超过爆炸极限。可电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系统用于测定空气中可燃气体浓度的含量,当超过浓度设定值时,发出报警。
由于汽车加气站大都建在城市区域,而液化石油气或压缩天然气极易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因此加气站应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以防止爆炸或火灾事故的发生。在这些部位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测定仪,可连续地监视这些地点的可燃气体浓度。当超过规定浓度值时,可发出报警或输出信号,对于室内的设置点,还可经放大整形后,控制风机的启动,通风后如可燃气体浓度降低到规定范围内,则输出信号停止,风机停止工作,这样就可以连续地监测并控制室内的油气浓度,使室内环境卫生达到规定要求。
加气站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加气站设置可燃气体报警系统,该系统应能检测到超量泄漏的液化石油气及压缩天然气并能发出报警信号。(2)加气站内的储罐区、泵和压缩机房(棚)、卸车点、加气岛等有气体泄漏的场所,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自动报警装置。
(3)可燃气体浓度自动检测装置,当可燃气体浓度达该气体爆炸极限下限的20%时,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4)报警装置宜集中设置在控制室或值班室内,并应与加气站内的液化石油气泵和压缩机的供电电源连锁,并配置不间断供电电源。(5)可燃气体报警仪安装高度:液化石油气环境高度不宜大于0。
3m,压缩天然气环境高度不宜低于1。2m。(6)可燃气体检测器和指示报警仪的技术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作业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