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科目三考试规则 科目三考试规则
规则如下:
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算合格12。
考试内容包括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共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等12。
考试过程中,考生需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观察交通情况、合理使用车速和挡位等3。
考试有两次机会,如果第一次不合格,可进行补考2。
考试结束后,考生需签字确认成绩2。
以上是法律方面的有关规定,如果您遇到相关问题或想获得更专业的建议,可以咨询律师。
百色市科目三考试规则 扩展
科目三新规则:
1、起步原标准:低头观察后方的交通情况,修改:回头观察后方的交通情况;
2、变道原标准: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后路交通状况,修改后:通过内外后视镜观察,并向变更车道方向回头观察后方道路交通情况;
3、靠边停车原标准:减速,如右转到侧向,平稳停车,修改后;回头观察确认安全后,减速,向右转向靠边,平稳停车,需要下车的,回头观察左后方交通情况,确认安全后,缓慢打开车门,下车后关闭车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