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星红旗的颜色由来 五星红旗的意义
1、根据中国政府现今对国旗的解释,红色的旗面象征着革命,而黄色的五角星则能在红地上“显出光明”,且黄色亦较白色美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联系象征着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革命人民大团结。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尖正对大五角星的中心,代表着围绕一个中心的团结。
2、在曾联松最初对国旗的描述中,大五角星象征着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象征着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提出的中国人民四个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五颗星呈椭圆形状,乃是当时中国国土(包括外蒙古)的秋海棠叶形状;五角星使用黄色则是因为中华民族是黄色人种
3、国旗的颜色为红色,象征革命;旗面左上方缀着五颗黄色五角星,大五角星代表中国共产党,四颗小五角星环拱于大五角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尖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和全国人民对党的衷心拥护。
4、五星红旗的旗面呈长方形,长与宽的比例为3:2 ,国旗由红、黄两种颜色构成。其中,红色为主色调;象征着革命,象征着新中国的诞生是由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黄色则象征着中华民族是黄色人种。国旗的图案由5颗金黄色的星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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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扩展资料:
7、五星红旗5颗黄星中有一颗大星、4颗小星,大星代表中国共产党,4颗小星则代表全国人民,即建国之初的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同时,还代表着中国长达4000年的有文字记载的文化历史;在5颗星中,颗小星环拱于大4星之右,并各有一个角正对大星的中心点,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人民大团结。
8、1990年6月28日,中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并于同日通过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公布。该法于1990年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国旗法》不仅规定了国旗的制法、悬挂场合及悬挂方式,还强调了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因此每个公民与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对国旗的升挂场所或机构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中,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出入境机构、港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属于每日应升挂的场所或机构。
10、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则属于在工作日升挂的场所或机构。全日制学校除寒暑假和星期日外,都应升挂国旗。此外,《国旗法》的第七、八条亦对其他情况下国旗的升挂作出了规定。
11、悬挂在江门新会供电局门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和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旗帜,公司旗帜一般悬挂在国旗的两边,且比国旗高度较低。 当企业旗帜、校旗等其它旗帜与国旗同时升挂时,国旗应该挂在显著的位置,其它旗帜则挂在国旗的两边,高度比国旗低。
12、在举行升旗仪式时,可奏国歌或唱国歌,参加者应面向国旗肃立致敬。国旗应该早升晚降,在恶劣天气时可以不升挂。全日制的中小学,应在假期以外每周举行一次升旗仪式。